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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江苏网1月28日讯(记者 米格)记者今日从江苏通州法院获悉,通州有四家“盱眙龙虾”“中枪”,被指不正宗,被江苏省盱眙龙虾协会告上法庭,要求停止侵权,赔偿损失5万余元。
记者了解到,江苏省盱眙龙虾协会早在2004年即取得“盱眙龙虾”品牌的商标专用权,取得国家商标局颁发的注册商标证。现“盱眙龙虾”品牌已拥有“中国驰名商标”、“中国名菜”等十多项荣誉。
2014年8月,江苏省盱眙龙虾协会的打假人员来到通州,发现朱某等四人经营的饭店打着“盱眙龙虾”的旗号出售龙虾,但并未取得协会的授权。
江苏省盱眙龙虾协会遂邀请了盱眙县公证处的公证员,以消费者的名义,在朱某等四人经营的饭店进行了消费,并对消费过程用手机进行了拍摄。
记者获悉,除通州四家饭店被提起诉讼外,南通城区亦有多家饭店“中枪”。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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